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扣1分,并处罚200元;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163号)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1分:(八)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特征;
(二)改变机动车型号、发动机号、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;
(三)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;
(四)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。
有车提示:机动车改装一定要符合交规规定,切勿擅自加装或改装车型外观、发动机、性能参数,特别是长宽高尺寸,改装后交警看到会直接处罚你的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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